品牌的英文单词Brand,源出古挪威文Brandr,意思是“烧灼”的烙印。人们用这种方式来标记家畜等需要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私有财产。到了中世纪的欧洲,手工艺匠人用这种打烙印的方法在自己的手工艺品上烙下标记,以便顾客识别产品的产地和生产者。这就产生了最初的商标,并以此为消费者提供担保,同时向生产者提供法律保护。
现代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符号或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组合,其目的是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
品牌可分为地区品牌、国内品牌、国际品牌、全球品牌。国内品牌如红塔山,娃哈哈。国际品牌如可口可乐、麦当劳、万宝路、奔驰、爱立信、微软、皮尔?卡丹等。也可分为制造商品牌和经营商品牌。如制造商品牌SONY(索尼)、奔驰、长虹等。经销商品牌如 “王府井”。还有自有品牌、外来品牌和嫁接品牌。自有品牌如本田、东风、永久、摩托罗拉、全聚德等等。外来品牌如香港迪生集团收购法国名牌商标S.T. Dupont。嫁接品牌如,琴岛—利勃海尔。根据品牌的原创性与延伸性可划分为主品牌、副品牌、副副品牌,如宝洁公司的海飞丝、飘柔、潘婷等。
品牌命名的原则
(一)合法原则。合法是指能够在法律上得到保护,这是品牌命名的首要前提。
(二)易读易记原则。品牌名只有易读易记才能高效地发挥它的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中华隆取名网品牌命名时做到:简洁、独特、新颖、响亮等。如 红豆、动感地带、上好佳等。
(三)尊重文化与跨越地理限制原则。即适应消费者的文化价值观念和潜在市场的文化观念。
(四)无歧义原则。中华隆取名网品牌命名可以让消费者浮想联翩。如金利来。
(五)暗示产品特点原则。中华隆取名网从产品的特点、功能、形态等属性来命名,让消费者从它的名字一眼就看出它是什么产品。如五粮液、雪碧、佳洁仕、创可贴、劲量、商务通。
(六)可延伸原则。一个无具体意义而又不带任何负面效应的品牌名,较适合于今后的品牌延伸。如索尼(SONY),不论是中文名还是英文名,都没有具体的内涵,仅从名称上,不会联想到任何类型的产品,这样,品牌可以扩展到任何产品领域。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一个好的名字,是一个企业、一种产品拥有的一笔永久性的精神财富。
一个企业,只要其名称、商标一经登记注册,就拥有了对该名称的独家使用权。
一个好名字能时时唤起人们美好的联想,使其拥有者得到鞭策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