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名字都有一定的格式,这种格式遵从了一定的社会文化习俗。名字的格式一般有两层意思:一是名字由几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的位置是固定的;二是每个部分名有几个字(或有几个音节)。比如我们汉族人的名字,首先是由姓(父姓或母姓)和名两部分构成;其次,姓和名的位置是固定的,即姓在前,名在后,如李建国,姓李名建国,不能写成建国李。日本人的名字也是姓在前,名在后,姓名一般包括一到三个汉字(有少数三字以上的),如“森”、“松本”、“三阶堂”。名一般包括一或二个字(也有三字以上的),如“(井上)清”、“(森下)洋子”、“(谷崎)润一郎”。欧美人的姓名则是截然相反的一种格式,其名在前,姓在后,如“威廉.琼斯”,威廉是名,琼斯是姓。俄罗斯人的名字则由三个部分构成,次序如下:本人名+父名+姓,如“亚历山大(名).谢尔盖耶维奇(父崐名).普希金(姓)”。姓名格式似乎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文化心理。一般认为东方文化强调继承,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崇圣思维倾向影响到起名,使得中国人姓名格式对先辈们的深深崇敬以及对家族的重视,姓是家族的标志,因而姓必须在名的前面。这正好与欧美人相反,欧美人在整体上比较强调个性发展,个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这种思维特征表现在名字格式上,自然就形成名在前,姓在后。按视觉原理,放在前面的东西容易引起注意,因此视觉位置的先后不同似乎说明东西方人对姓与名的重视程度也有差别。俄罗斯人的名字中嵌入父亲的名字,除了有欧美人的名字特点外,似乎反映出对父亲独到的崇拜和尊重。当然,在许多非正式场合,中国人同欧美人一样,在称呼熟悉或亲近的人时,也常省去姓,而直呼其名。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中国人在个体思维或心理上与西方没有差别,而是一种社会心理或整体思维上的差别。其次,中国人的名字还讲究家族的整体性。旧时,家世族谱在族内是明世次,别亲疏的重要依据,是财产继承权的“法定”文本。族谱对外又是选官和联姻的依凭,因为出身和家族门第的状况如何,对一个人的仕途官运有直接影响。
众所周知,历史上汉民族起名非常讲究排行字辈的,上至皇族,下到庶民百姓,甚至和尚道士,都喜欢用字辈起名,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开始以伯仲叔季来表示长幼次序,但这些字一般只是表示同辈的长幼,不表示辈分。大约从北宋开始,兴起了一股按字辈起名的风气。凡是同宗同辈,均用一个固定的字或一个固定的偏旁,不同的辈分选用不同的字,这种方法使大家族内部长幼辈分明确,有的家族规定,凡不按辈分而随便起名的不准入本族世系,这个做法在有些地方沿用至今。名字辈份的格式有二种模式:姓+辈分用字(或长幼用字)+名;姓+名+辈分用字。这种起名规则表现了中国古代姓名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前瞻性,有利于防止用名的混乱以及保持家族身份的明确性。同时也反映出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